压力式喷雾干燥塔验收指标≥580Kg/h 一、验收指标 1、蒸发量:≥580Kg/h 2、产品水分含量:≤3% 3、溶解性:干粉溶解后,应无焦屑及其它异物 4、性状:粉末色泽均匀,无焦糊味 5、收粉率:≥97%(以正常生产状态中的某个时间段为测算依据) 6、进风温度偏差:±5℃(自动调节) 7、控制系统:控制物料进料速度,进出风温度,自动和手动清洗,设备运行状态记录。控制系统设计达到的自动化水平为系统全自动运行,具备无人值守的能力和条件,特殊情况下能满足运行人员半自动程序控制、调整以及手动控制要求,应急手动操作动力柜或其它就地设备上进行。 8、产品必须是全新的、表面和内部均无质量问题的产品。 9、提供全套GMP认证文件 二、需方应提供的验收条件 1、蒸汽:0.6MPa-0.8MPa 2、物料浓度:≥30.0Bx 3、压缩空气:ISO8573.1(GB/T 13277-91)1-3-1款,0.6MPa 三、各验收项目的检测方法 1、根据物料浓度、物料数量、喷干时间和产品水分含量计算设备的实际蒸发量。 2、水分含量检测:按照GB 5009.3检测 3、收粉率计算:在设备正常运行状态下,确定系统内存粉已达到饱和状态后,开始检测回收率,根据调试当天运行时间、物料糖度、水分等因素,计算出理论产量,再结合生产数量,计算理论回收率。 收粉率=实际收粉量/理论收粉量理论收粉量=物料体积L*(Bx-1)% |